【田肥水清 雲林縣畜牧場沼渣沼液再利用冠全國】
雲林縣是國內畜牧主要縣市之一,環保局、農業處積極推動沼液、沼渣回收做為農田肥分,改善畜牧廢水污染,達到田肥水清目標,全縣已有127場畜牧場獲得通過,為全國之冠。
縣內畜牧糞尿可作為農地肥每年有46.8萬公噸的畜牧糞尿能還肥於田,施灌於500多公頃農田,每年更節省約2萬8千包的化學肥料使用。
肥水回灌農田,每年約可減少生化需氧量(BOD)279萬公斤、懸浮固體(SS) 433萬公斤的汙染排放量,不僅可減少汙水處理廠的廢水處理量,同時也延長汙水處理廠的使用壽命,歡迎更多農民、畜牧業者共同參與。